一、 什么是加盟连锁?
加盟连锁就是连锁店总部和加盟店签定合同,根据合同,总部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即自己的商标、商品等足以代表本公司营业象征的标记,供加盟店使用,并给予人员训练、商品供销、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的指导和协助。加盟店对店铺拥有所有权,但经营权集中于总部;加盟店除享有总部赋予的权利外,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按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总部缴纳权利金、加盟金等,并遵守总部规定的种种义务等。由于这种连锁经营方式是以合同契约为纽带,所以亦称为合同连锁或契约连锁。又因为是连锁店总部授权给连锁店分店经营的,所以也叫作特许连锁或特许加盟。
二、 加盟或搞加盟连锁店有什么好处?
加盟连锁是一种经济而简便的经商之道,在香港人们通俗地称之为“借鸡生蛋”。借块名牌做生意,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 通过一种商品,一种服务或一种营销方法,以最小的投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换句话讲就是借用别人的知名品牌和成功的经验及经营方法,以最低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收获。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减少了要用很多的金钱和很长的时间才能创建起来的品牌以及要花去大量的金钱、学费和时间,缴尽脑汁和撞得头破血流才能学到和总结出来的一套方法。
三、 加盟连锁经营的优点
加盟连锁经营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提高企业和商品形象;第二,有利于促进加盟店的销售,提高效益;第三,使加盟店的资金有了可靠的保证;第四,总部为了连锁经营的需要,负有培训加盟店人员和对从业人员管理的业务,从而不断提高加盟店的业务水平;第五,可降低市场投资风险。对总部而言,在新地区开展业务有合伙人为其共担风险。对加盟店而言,可在总部指导下进行知名度高的高效率的经营,避免因缺乏市场经营经验而遭受损失。